2005-12-07

【1202會後新聞稿】 漢生病友三問馬市府?

【1202會後新聞稿】 樂生保留自救會目前在立法院內催生保障全台數千漢生病友的「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日前已獲得國、親、台三黨團及多位立委齊表支持法案 (法案揉合聯合國WHO及日本在園保障精神)。台灣版人權保障條款、更進一步提出指定保留區作為漢生病友老年照護康復園區及指定樂生院為國定古蹟。法案將 在近期推案。為擔慮在完成立法程序過程中,捷運局對樂生療養院進行的動工開挖、強制拆除。今天樂生保留自救會李添培會長及委員特別拜會捷運局的上級單位— 代表台灣漢生病友三問馬市府?三年前捷運迫遷樂生一百多戶院民,造成傷亡,官僚殺人無法可管(新莊捷運機場是否歸您管,市府要怎麼管)?國際關切樂生保 留,選後保不保?人權保障、公衛醫療、生態古蹟、大眾捷運如何共生? 考量兩年多前捷運局拆除「一百戶」「五雲舍」「綠蔭舍」等許多極具歷史價值院舍的「鴨霸」行為「院內許多老人家毀人亡」遭遇悲慘,自救會李添培會長當場指 出「希望市府管好捷運局,別讓官僚選後偷拆再次殺人!」。市府應立即成立調查小組,追究捷運局三年前民事及刑事責任。會後李會長表示不排除透過法律訴訟討 回公道。 本次拜會,台北市府儼然對市府捷運局迫遷院民堅持不留樂生院的「鴨霸」態度「市府團隊還在狀況外」。副衛生局長鄧素文依然不知道樂生院有部分土地已屬捷運 局,未來院民照護問題市府都有可能應該負責。台灣人權派出所詹銘洲當場詢問副衛生局長, 捷運新莊機廠原本預定地在輔仁大學附近的平整農地,為何將機廠用地遷移到樂生療養院? 新莊捷運機場(樂生院現地)環評嚴重瑕疵!經本會查核發現捷運新莊線(新莊機廠)環評蓄意排除「住民意願」「醫療建築保存」「重大環評問題」機場工地明顯 違反山坡地百分之三十度坡不應開挖規定,環評不過為何還是過? 「台灣樂生療養院」能否保留問題已經延燒多時?今年七月二十日聯合國人權組織為搶救樂生以公報向全世界發表反對迫遷樂生老病友。十月二十五日,樂生院戰前 院民「跨海向日求償勝訴」,樂生院保不保,院民老年是否還要面臨迫遷,儼然成為全球關注焦點。與會代表紛紛表示縣市合一是大台北縣市未來,不要吃人的捷 運,要有文化要人性的捷運工程。會後聽聞捷運局長常歧德執意表示不可能改變設計。李添培會長回應如過挖土機真的要來,真有那麼一天國際社會一定關切,就是 台灣丟臉一刻。真要搞得那麼難看嗎?李添培會長並表示樂生保留自救會將盡速發函市府,集眾於一週內發前往正式拜會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公衛醫療、生態古 蹟、大眾捷運如何共生?儼然考驗馬市府團隊。 新聞發佈:樂生保留自救會

2005-10-31

漢生病患告日本 贏了

漢生病患告日本 贏了

樂生療養院二十五名漢生病患,控告日本政府拒絕台灣患者申請補償違法,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台灣原告團勝訴,一名日本律師高舉「勝訴」的紙板。(產經新聞提供)

〔記者鄭學庸、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二十五位一生遭受污名屈辱與非人道隔離對待的樂生療養院漢生病友,在台灣光復整整六十週年的昨天,得到了遲來的正義!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昨天上午針對戰前台灣二十五位漢生病患對日訴訟、要求適用日本國內「漢生氏病補償金法」獲得日本政府賠償、回復名譽一案,判決台灣漢生病友勝訴。

樂生院民昨於台北市召開記者會表示欣慰。 (記者羅沛德攝)

樂生病友要求停止迫遷

樂生院民昨於台北市召開記者會表示欣慰,病友及聲援的社運團體同步要求我國政府必須為戰後繼續實施非人道監禁與隔離政策,在一週內提出台灣版漢生病補償法草案,並向病友道歉,停止不當的迫遷政策,否則將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求償金最高台幣四百萬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如日本政府不再提出上訴,日本政府必須妥善終生照顧日籍漢生病友,還需賠償每人八百至一千六百萬圓日幣、約合新台幣兩百三十四萬到四百零九萬元。至於台灣病友的求償金額,須視每個人的入院時間及生活物價水平等再行計算。

台灣原告團昨天曾到日本厚生勞動省陳情,希望不要再提上訴,厚勞省官員表示,將詳須檢視判決內容與相關部會連繫,再做決定。

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呂德昌表示,一想到畢生承受的委屈終於得到司法平反,無法掩飾內心的喜悅。

二○○一年五月,日本熊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依「癩病預防法」(一九九六年廢止),對漢生病患強制隔離收容於漢生病療養所,是「侵犯人權的違憲行為」。

同年六月成立漢生病補償法,規定不論戰前戰後,也不論國籍與居住地,只要有一次被強制收容於漢生病療養所,均為補償對象。

韓一一七位病友敗訴

與台灣同時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的,還有韓國漢生病患者一百一十七人,結果被判敗訴,主因是東京地院認定樂生院是「根據敕令建立的國立療養所」,韓國小鹿島的慈惠醫院則不是。

補救措施 總統指示研議

〔記者蘇永耀、王貝林╱綜合報導〕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廿五名台灣痲瘋病患勝訴,陳水扁總統指示行政部門針對國 民政府時期採取錯誤的隔離措施,研議進行相關補償救濟措施。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卓榮泰表示,對樂生療養院的舊建物,政院已與北市捷運局協調,要求盡力保 留紀念性的建物。

總統府指出,日據時期,日本及台灣地區許多罹患痲瘋病者遭受隔離措施,國民政府時期繼續採取錯誤的隔離措施,痲瘋病患遭受不人道的對待。

總統府表示,陳總統多年前即曾代表政府向漢生病患及其家屬致歉。這次台灣原告獲得勝訴,總統已責成行政部門對國民政府時期繼續採取的隔離措施,研議補償救濟措施。

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卓榮泰表示,樂見日本對長期受委屈同胞做出最起碼的司法正義,政府對北縣樂生療養院新舊院區的院民,已給予更完善的生活照顧;對樂生療養院的舊建物,也與北市捷運局協調,盡力保留紀念性的建物。


樂生院 仰望春天75年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七九四號,一個被離棄、禁錮,甚至詛咒的現實世界地標…。

在長達七十五年的歲月裡,樂生療養院卑微地蜷曲在這裡,宛如動輒二十年的痲瘋病潛伏期,幾乎像永遠般那麼久地仰望著春天。

在痲瘋病遭污名的年代中,一個染上痲瘋病的孩子被驅逐出村,傷心的父親趁著月色帶小孩來到海邊,解開了繩索,將載著孩子的竹筏推向外海,男孩嘶聲哀求,但繩子斷了,兩顆心崩然碎裂。

印有「中正路794號」地址的交通車,如鬼差般讓人懼怖,如果圍牆裡的人想買塊豬肉補充營養,採買人員和院外的店家會各自準備好一整桶的錢幣消毒水;當然,院內也有娛樂生活,四十年前院內甚至還有樂器種類齊全的專屬聯合樂隊,但最主要的演出卻是為凋零的老友送終。

與世隔絕的男女病患也會擦撞出感情火花,在治療痲瘋病的藥物DDS被廣泛運用後,男女病患不得結婚生育的禁令才得以解除,但新生兒卻一律必須移往院 外撫養,以免感染。孩子每三個月由神職人員抱去探望父母,一律在舞台上排排站,台下的父母緊挨舞台,眼睜睜盯著孩子,沒人有勇氣上前擁抱,只能在孩子被送 走的那一刻,悲傷地垂下以為早已枯乾了的眼淚。

院民疑惑著,自己的病菌是否如傳說般,隨著煙囪的黑煙,散佈到各地,抑或是亡者的枚枚魂魄會隨著黑煙找到好人家投胎,但他們卻無比清楚,院內的每一株大樹都有人上吊身亡。

院內幢幢教會、精舍,在痲瘋病菌幾乎遠離台灣的現在,依然訴說著由生至死、由絕望到求生的故事,讓樂生療養院成為人間苦難的代名詞 - 宛如地獄,但在台灣歷年多次天災後,院民卻又總是捨己助人、救助貧苦,讓此處超脫天堂,成為天堂與地獄、生與死的交會所。

2005-10-28

徳 田 靖 之意 見 陳 述 書

徳 田 靖 之意 見 陳 述 書 譯文 譯者:張鑫隆

平成16年(行ウ)第524号

原 告  原告番号1番 外24名

被 告  厚生労働大臣

平成17年6月15日

東京地方裁判所

民事第38部 御中

                      原告ら訴訟代理人

                        弁護士  徳 田 靖 之

意 見 陳 述 書

 私は、本件訴訟の審理の対象となる争点の所在を明らかにするため、原告らが平成17年6月1日付で提出した準備書面(1)の争点について、意見を申し述べます。

1.本準備書面の趣旨

(1)既にご承知のとおり、本件と同種事件として、日本統治時代に韓国に設置された小鹿島更生園の入所者による、不支給決定取消請求事件が東京地方裁判所民事第3部に係属しており、既に証拠調を終えて、来る7月19日に結審することになっています。

同事件は、本件訴訟と主たる争点を共通するものであり、争点に関する双方の主張もほぼ尽くされています。

被告の本件訴訟における答弁書も、単に訴状に対する認否・反論を超えて、同事件における論証の経過を踏まえて作成されたものと理解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2)一方で、本件原告らは、いずれも高齢です。生きて勝訴判決を得たいとの願いは切実であり、本件の早期解決は至上命題であって、主張整理に時間を費やして結審・判決が遅延するに至るような事態は、到底許されることではありません。

(3)そこで原告らは、本準備書面を事実上の最終準備書面として、本件に関する

  原告らの主張を全面的に整理するとともに、被告の主張のすべてを分析・検討し、その破綻を明らかにすることにしたものです。

2.本準備書面の要点

(1)台湾での隔離政策の展開と台湾楽生院の創設

  ① 本準備書面では、先ず、台湾におけるハンセン病隔離政策がわが国のハンセン病隔離政策の一貫として実施されたものであることを明らかにしました。

台湾での隔離政策における特徴は、わが国のハンセン病隔離政策の法的根拠となった「旧癩予防法」(昭和6年に改訂された明治40年法)が勅令によって、そのまま台湾に施行されたということです。

    重要なことは、その施行にあたって、「道府県」を「州」に読み替える等のいわゆる読み替え規定が設けられたにも拘らず、同法3条1項の「国立療養所」については、これを「台湾総督府癩療養所」と読み替えるとの規定が設けられなかったという事実です。

    このことは、告示1号が掲げる同法3条1項の「国立療養所」に台湾楽生院が含まれることが当然の前提とされていたことの決定的な証拠となるものです。

② また、原告らは、同書面において、日本国内に居住していたハンセン病患者や戦地で発病した日本兵が楽生院に直接収容されていた事実を明らかにしました。

原告らは、この事実こそ、楽生院が日本国内で適用されていた旧癩予防法3条1項の国立癩療養所として機能していたことの何よりの証であると考えます。

旧 癩予防法3条1項は、「行政官庁は、癩予防上必要と認むるときは、・・・国立癩療養所に入所せしむべし」と規定しているのですから、日本国内のハンセン病 患者が楽生院に直接収容されていたということは、楽生院がその「国立癩療養所」であることが当然の前提とされていたと考える外ないからです。

   ③ そのうえで原告らは、原告本人の陳述書に基いて、原告らが台湾における隔離政策によって受けた強制収容、終生隔離、労働・断種・堕胎の強制、無らい 州運動等の被害実態を明らかにし、原告らの被害が国内における隔離被害と同等否それ以上に過酷であったことを明らかにしました。

    日本国によって、同一の政策の一環として、同一の法律に基づいて被った同一の被害でありながら、何故に、日本国内の療養所のみが補償法の対象となり、台湾楽生院が除外されるのか。

裁判長、本日のビデオでも明らかにされているとおり、この点こそが原告らが最も訴えたいところなのであり、本件訴訟で問われている根本は、まさにこの平等原則そのものであるということをご理解いただきたいと思います。

(2)補償法の趣旨及び同法2条の法意

① 次に、本準備書面では、補償法の趣旨及び同法2条の法意について、法案の起草過程や国会での審議状況、同法の規定ぶり等を踏まえて原告らの主張を明らかにしました。

  ② 原告らが特に強調したい点は、次の3点にあります。

    第1は、法案の起草過程に関する江田意見書(甲第34号証)の存在です。

    議員立法である補償法の草案が確定したのは、平成13(2001)年6月7日の自民・民主両党の4者会談です。そのメンバーの1人であり、元裁判官でもあった江田五月議員は、甲第34号証の中で、

「法案では、日本国籍も本邦居住も要件とせず、入所の時期的限定もしていないから、適用対象を限定的に解釈する合理的理由は全くなく、むしろ国内よりも苛酷な被害を受けたソロクト・楽生院入所者に対しては、当然に同法の適用が受けられるべきだ」

と明言しています。

第2は、国会での審議過程では、同法の対象がわが国のハンセン病隔離政策によるすべての被害者を対象とするものであることが繰り返し明らかにされているという事実です。

     被告は、国会における桝屋副大臣(当時)の答弁を引用して、補償法では、植民地の療養所は除外されていたと主張しますが、国会議事録(乙第8号証 19頁)を一読すれば明らかなとおり、同副大臣は、「検証するための委員会、この活動の中で考えていくべきだと思っており」と答弁しているにすぎません。

この答弁は、厚生労働省として調査未了であることを明らかにし、調査の必要性に論及したものであって、韓国や台湾の療養所を補償法の対象から除外することをいささかも意味していないのです。

桝屋副大臣がその答弁で言及した「検証するための委員会」は、補償法の成立後、厚生労働省から委託を受けた「ハンセン病問題に関する検証会議」として発足し、この3月にその最終報告書を厚生労働省に提出しました。これが甲第31号証です。

同報告書では、台湾における強制隔離政策について分析したうえで、「楽生院も小鹿島更生園も日本国内の国立療養所と同等に扱われている。日本国内と植民地における政策の一貫性を改めて指摘しておく」と記述されています。

    本来なら、被告が補償法の成立を受けて直ちに調査に着手すべきであった植民地における隔離政策とハンセン病療養所の実態について、検証会議がその解明を終えたということになります。

    被告が桝屋副大臣の答弁を重視するというのであれば、この検証会議の報告書を真摯に受けとめ、直ちに原告らの請求を棄却した決定を取り消して、原告らに補償法の適用をすべきことは明らかです。

    第3は、補償法2条の規定ぶりについてです。

同法2条は、「国立ハンセン病療養所その他の厚生労働大臣が定める療養所」と規定しています。つまり「国立ハンセン病療養所」は、厚生労働大臣が定める療養所の例示にすぎないということです。

    このことは、補償法の対象が昭和28年によって設置された療養所と連続性を有する療養所に限定されるとの被告の立論の根本的な誤りを明らかにするものと言う外はありません。

  ③ そのうえで原告らは、被告がしきりにその主張の根拠として強調する熊本地裁判決と補償法との関係について被告主張の誤りを徹底的に明らかにしました。

    裁判長、是非とも同準備書面38項以下をご精読いただきたいと思います。

     国家賠償法による損害賠償請求としての熊本地裁判決と損失補償法である「ハンセン病補償法」の性格の相違は明らかであり、補償法は、熊本地裁判決と は全く異なった算定基準を独自に定めることによって、旧癩予防法下の戦前のみの入所者に対する補償法の適用に途を切り開いたのです。

    戦前のみの国立療養所入所者という意味では、原告らがまさにこれに該当することは明らかです。

(3)被告の主張の破綻について

   被告は、本件不支給決定の論拠として、「前身」「連続性」論、内地限定論、国立癩療養所官制論等を持ち出しています。

本準備書面では、これらの論拠の誤りについて詳細に論じていますので、これを繰り返すことは省略させていだきます。

原告らとして強調しておきたいことは、これらの論拠は、いずれも、告示制定後に原告らの請求を受けて、自らの免責を図るために事後的に創り出された弁明にすぎないということです。

このことは、法案の起草段階や国会審議の過程で、「前身」「連続性」等の議論が全くなされていないことから明らかです。

   内地に限定する等という議論も全くなされていないのです。

そもそも被告のいう内地外地なる概念が相対的であって、補償法の対象を区別する基準たりえないことは、北海道、沖縄、奄美がかつて「外地」とされていたという一事をもってしても明らかであり、日本国が内地外地一体化政策を推進していたことは、歴史的事実でもあります。

   国会では調査未了のために具体的に言及されなかったにすぎない事柄を、除外したと強弁する被告の論理は、法解釈の常識を超えるものです。

   そのうえで、「国立癩療養所官制」論に至っては、同官制が昭和21年に廃止されているという事実を看過した自らの首を絞める主張と申し上げる外はありません。

その論理に従えば、被告が補償対象と認めている国立療養所の大半が昭和21年から「新らい予防法」の制定される昭和28年まで、告示1号に該当しないということになってしまうからです。

(4)楽生院の告示該当性

最後に本準備書面では、厚生労働省告示の解釈基準を明らかにして、楽生院が同告示に該当することを明確にしました。

勅令によって「旧癩予防法」がそのまま適用された台湾において、国によって設置された楽生院が告示1号の「国立癩療養所」に該当することはもはや明白です。

    少なくとも、台湾楽生院が告示2号に列挙された3類型の療養所以上に告示1号の「国立癩療養所」と同視することが相当と認められることは争う余地がな いところであり、告示1号ないし2号の類推解釈によって原告らが補償法の支給対象となるべきことは明らかと思料します。

3.今後の審理について

以 上述べたところを踏まえたうえで、原告らとしては、本件訴訟の核心は、日本国によって同一の政策、同一の法律に基づいて設置された療養所に入所させられ、 同一の被害を受けたものでありながら、何故に原告らが除外さ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のかという「平等原則」への問いかけにあると考えます。

  その意味で、楽生院の被害実態を原告本人尋問によって確認したうえで、これを前提にしての早期結審、早期判決を改めて切望する次第です。

  以 上

平成16年(行ウ)第524號

原 告  原告番號1番 外24名

被 告  厚生勞動大臣

平成17年(2005年)6月15日

東京地方裁判所

民事第38部 御中

                      原告訴訟代理人

                        律師  徳 田 靖 之

意 見 陳 述 書

 本人為了使本件訴訟審理對象之爭點所在能夠清楚地呈現出來,僅就原告於平成17年(2005年)6月1日提出的準備書面(1)的爭點陳述意見。

1.本準備書面旨趣

(1)就如同貴部已經了解的一樣,和本件同種類事件之日本統治時代於韓国所設置的小鹿島更生園的入所者提起之撤銷不支給處分請求事件正係属於東京地方裁判所民事第3部,已經証據調查終結,將於7月19日結審。

同事件與本件訴訟之主要爭點具有共通的地方,双方關於爭點之主張也幾乎已經都陳述完了。

從被告之本件訴訟中的答辯書也可以看出,該答辯書針對訴狀加以否認・反論,僅僅是沿襲該事件的論証經過所作成的東西。

(2)另一方面,本件原告都已高齢,在有生之年,穫得勝訴判決的期望甚為迫切,本件之期早解決是最大的課題,我們絕對不能同意因為主張整理上需花費時間而使結審・判決遅延的情形發生。

(3)在此,本人僅就原告之本準備書面,事實上可以說是最終準備書面,關於原告的主張除了全面性地加以整理之外,也就被告的所有主張加以分析、検討,將其破綻清楚地呈現出來。

2.本準備書面的要點

(1)在台灣之隔離政策的展開和及台灣樂生院的創設

   本準備書面中,首先很清楚地指出在台灣的漢生病隔離政策作為日本漢生病隔離政策一環所實施的政策。

在台灣的隔離政策的特徴是,完全依照日本漢生病隔離政策的法律根拠之「舊癩予防法」(昭和6年修改之明治40年法),透過勅令的頒布在台灣施行。

    很重要的事實是,其施行時,僅管設有以「州」來替代「道府県」等所謂的替換用語的規定,但是並沒把同法第3條第1項的「國立療養所」替換成「台灣總督府癩療養所」之規定。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告示1號所掲示之同法第3條第1項的「國立療養所」中,是以包含台灣樂生院在內為當然的前提,這是一項決定性的証拠。

 又,原告在同書面中很清楚地指出,居住在日本國内之漢生病患者或在戰地發病之日本兵也直接収容在樂生院之事實。

原告認為,這一事實正可以証明,樂生院和在日本國内適用的舊癩予防法第3條第1項所指的國立癩療養所具有同樣的機能。

因為舊癩予防法3條1項規定「行政官廳認為在癩予防上有必要時,・・・應使其入院於國立癩療養所」,所以無可置疑的,日本國内的漢生病患者被直接收容到樂生院這一事實,是以樂生院是該法所指的「國立癩療養所」為當然的前提。

   不僅如此,原告等根據原告本人的陳述書,很清楚指出,原告等因在台灣之隔離政策而受到強制收容、終生隔離、勞動・結紮・強制堕胎、無癩州運動等之被害的實際狀態。原告所受到的侵害與日本國内受隔離侵害的程度沒有兩樣,甚至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因為日本國之作為,同一政策的一環以及基於同一法律,遭受同一侵害,但為何只有日本國内的療養所才是補償法的對象,台灣樂生院卻被排除在外?

正如審判長、今天的錄影帶中所稱楚指出的一樣,此點才是原告最想控訴的地方。本件訴訟被問到最根本的地方正是平等原則這一概念,希望能穫得充分的理解。

(2)補償法旨趣及同法第2條的法意

 其次,關於本準備書面中,補償法的旨趣及同法第2條法意,從法案起草過程、在國會的審議狀況、同法規定的適用等,來清楚說明原告的主張。

   原告特別想要強調的地方有下面3點。

    第1、法案起草過程中關於江田意見書(甲第34號証)存在。

    議員立法之補償法草案是在平成13(2001)年6月7日自民・民主兩黨4人會談中所確定。其中1人曾是裁判官的江田五月議員。甲第34號証中江田議員明確的說到:

「法案中不以日本國籍或居住本國為要件,入院時期也不加以的限定,所以限定適用對象之解釋完全無合理的理由。反而比較起來,對於比國内還要受到殘酷侵害的小鹿島・樂生院入院者,當然應該受同法之適用」

第2,國會審議過程中,同法的對象是以因日本漢生病隔離政策而受被的所有的人為對象這一事實反復被提起。

    被告引用國會上桝屋副大臣(當時)的答辯說,補償法中主張將植民地療養所除外。但是,如果去一讀國會議事錄(乙第8號証19頁)便可清楚知道,桝屋副大臣只不過是答辯「檢証委員會認為,在這一活動中應該這樣思考」而已。

此答辯清楚地指出,厚生勞動省的調査尚未完了,而論及調査必要性,完全沒有將韓國或台灣的療養所從補償法對象中除外的意思。

桝屋副大臣的答辯中所言及之「檢証的委員會」是指補償法成立後受厚生勞動省委託之「漢生病問題檢証會議」,今年3月向厚生勞動省提出最終報告書。此報告書便是甲第31號証。

同報告書中分析了在台灣強的制隔離政策外,還記載到「樂生院和小鹿島更生園皆和日本國内國立療養所一樣,受到同等對待。再一認指出日本國内和植民地的政策的」。

    本來,被告應該在補償法成立後立即著手調査植民地下的隔離政策和漢生病療養所的實態,最後卻由檢証會議把這件是完成。

    被告如果重視桝屋副大臣的答辯的話,應該真摯地去理解這一檢証會議報告書,立即撤銷駁回原告請求的處分,讓原告適用補償法才是。

    第3,關於補償法第2條的規定

同法第2條規定「國立漢生病療養所及其他由厚生勞動大臣所訂定之療養所」。也就是說,只是例示規定「國立漢生病療養所」是由厚生勞動大臣所指定之療養所。

    從這一規定可斷言,主張補償法的對象是限定於和昭和28年(1953年)設置之療養所具有連續性之療養所的被告的立論很明顯根本是錯誤的。

   而且,原告徹底且清楚地指出了被告不斷以該主張為根據強調熊本地裁判決和補償法的關係之錯誤。

    希望審判長一定要詳細閱讀該準備書面38項以下的地方。

    依據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之熊本地院的判決和損失補償法的「漢生病補償法」之性格明顯不同,補償法與熊本地院判決完全不同,是依據其獨自作出之算定基準,而開出一條僅針對舊癩預防法下戰前的入院者適用補償法之途。

    僅在戰前之國立療養所入院者之意義中,原告顯然正是該當此意之人。

(3)被告主張之破綻

   被告提出「前身」「連続性」論、内地限定論、國立癩療養所官制論等來作為本件不支給處分的論據。

本準備書面中關於這些論據的錯誤已詳細論及,在此不再反覆贅言。

原告所想要強調的是,這些論據拠完全是因告示制定後受到原告的請求,為圖免去自己的責任,事後所創造出來的辯解。

此事可以從在法案起草階段和國會審議過程中,「前身」「連續性」等討論完全沒有被提出之事實得到証明。

   限定於内地等之討論完全沒有被提過。

原本被告所說之内地外地的概念是相對的,從北海道、沖縄、奄美等過去被認為是「外地」是事實可以証明,內地外地之概並不足以成為區別補償法的對象之基準,日本國推動内地外地一體化政策也是歴史的事實。

   將國會只不過因為調査未完了,而末具體言及之事情除外,作為強辯之被告的論理已經超過法解釋之常識。

   而且,論及「國立癩療養所官制」時,誇大該官制在昭和21年(1946年)廢止之事實,可以說是自我矛盾之主張。

因為,就論理而言,被告所承認之補償對象的國立療養所的大部分是從昭和21年(1946年)起到「新預防法」制定之昭和28年(1953年)至,並不該當於告示1號。

(4)樂生院之告示該當性

最後本準備書面中,明確地指出厚生勞動省告示的解釋基準,証明樂生院該當於該同告示。

依照天皇之勅令使「舊癩預防法」完完整整地適用於台灣這個地方,由國家所設置之樂生院已經明顯該當於告示1號的「國立癩療養所」。

   至少,只要台灣樂生院為告示第2號所列舉之3個類型的療養所,認定樂生院可視同為告示1號「國立癩療養所」之見解妥當,並沒有爭論的余地。顯然地,應該透過告示1號或者是2號之類推解釈,使原告成為補償法之支給對象。

3.關於今後之審理

經過上述的說明,以原告的立場來說,被強制入院於依據日本國所為之同一的政策、同一的法律所設置之療養所,僅管是同一之受害的人,為何原告等必須被排在除外?這個對於「平等原則」的疑問才是本件訴訟的核心。

  因此,再一起深切盼望,經由原告本人尋問確認樂生院的受害實態之後,以此為前提早日結審作出判決。

  以 上

2005-10-27

痲瘋病患求償勝訴

蘋果日報 【張勵德╱台北報導】

痲瘋病患求償勝訴

日女律師 訴訟大功臣 前後來台13次 為樂生人爭權

樂生療養院民求償官司勝訴,日本義務律師團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其中又以律師久保井女士最為關心台灣樂生院民的權益,從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初次造訪樂生後,共來台十三次,不論是開庭邀請證人或蒐證,她都親力親為,為院民犧牲個人時間也在所不辭,堪稱是這次官司中最大功臣。

親自蒐證鼓舞士氣

久 保井現人在日本,記者昨未能聯絡她。長期關心痲瘋病患權益的清華大學外語系日籍講師真武薰,與久保井是大學同學,她引薦久保井來台探訪。真武薰說,痲瘋病 患長期被不當隔離,一九九六年,德田靖之律師替日本熊本菊地惠楓園(即痲瘋病療養院)病友發起國家賠償訴訟後,日本近百名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替痲瘋病患 爭取權益。二○○一年當地法院判決日本政府須賠償患者,律師團信心大增,也開始思索如何幫助海外痲瘋病患。 真武薰說,久保井是義務律師團成員之 一,她立刻告訴久保井關於台灣樂生療養院的情況,引發久保井興趣。後來,久保井不遺餘力推動台灣樂生院民求償事宜,不但從蒐證、提出賠償要求、提請訴訟全 都親力親為,甚至在許多院民不願出庭作證的情況下,她每次都會親自來台作說客,鼓舞士氣。「考量院民的身體健康,她還特別要求法院要速審速決。」

「終還樂生院民公道」

昨天真武薰得知樂生院民勝訴後,馬上打電話給久保井,久保井也很開心地說:「終於還給樂生院民一個公道!」但因韓國病友敗訴,日本輿論及律師團都對結果不滿意,覺得還須再努力。

社團反迫遷 擬赴聯國抗議

守護家園

雖然樂生療養院院民向日本政府求償勝訴,但樂生院卻因院區被規劃為捷運新莊線機廠預定地,面臨被剷平命運,院內病患要搬離院舍。社運團體呼籲政府尊重樂生院民意願,儘速公告樂生為古蹟,台灣人權促進會則正研擬與樂生院民赴聯合國抗議台灣政府剝奪他們的居住權。

「不尊重古蹟很丟臉」

樂 生保留自救會副會長呂德昌昨說,從今年初開始,院方就用半威脅、半強迫方式要求院民住進新醫療大樓。樂生療養院院長黃龍德說,總統關心痲瘋病患的權益讓病 患感到窩心,是否要停止搬遷,就看衛生署上級單位決定。捷運局北工處處長吳沛軫昨表示,捷運新莊線機廠使用樂生療養院是經行政院核准,在行政院未指示改變 前,仍會依此規劃執行。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所長夏鑄九昨痛批,捷運和樂生可共存,學者曾提出共構計劃,因此延通車一年半;只是文建會懦弱,竟不敢要求北縣指定樂生院為古蹟!「樂生的文化價值連外國人都知道,政府卻不尊重古蹟與文化,很丟臉!」 連線報導

樂生療養院小檔案

◎成立時間:1930年(日本昭和5年),原名「台灣總督府樂生院」 ◎院址:台北縣新莊中正路794號 ◎收容人數:現收容病患338人。 ◎面積:原院舍面積約36公頃;新莊線捷運開發後僅餘約3公頃。 ◎特色:全台第一與唯一總督府設立的痲瘋病隔離療養所。日治時期規模最大、最重要的公共機構。(資料來源:青年樂生聯盟、樂生療養院)

樂生新大樓 百名痲瘋病友進住 有人形容像監獄

東森電視網/記者黃美榕、黃淳璟/報導 2005/09/26 18:37

台北縣新莊樂生療養院的痲瘋病友,曾因為手腳扭曲,進出大樓不易及不便的逃生設備,一度拒絕搬入新院區,因為搬到哪裡都不方便,一百多名病患還是搬進了新院區,他們說,只能盡量習慣大樓的新生活。

這句話,道盡痲瘋病友的辛酸。因為手腳扭曲變形,生活哪會方便?現在搬進療養院新大樓,基本的逃生設備對他們來說,反而備而不能用。

難以扳開的逃生開關,加上痲瘋病友住在六樓以上,出入只能靠電梯,種種不方便都可能致命,因此舊院區的痲瘋病友,說什麼,都不願搬過來。

舊院區有大自然作伴,還可以和同病相憐的病友泡茶聊天,不過,一百多名病友還是選擇搬進新大樓,選擇方便的新生活。

因為捷運興建,舊院區面臨拆遷,樂生療養院病友也分成兩派,捍衛或放棄舊院區,院方只能一再改進大樓設備,符合病友需求,因為拆遷勢在必行,也只能作多少算多少。

2005年9月7日

2005-10-14

台日兩地人權運動交流餐會

日本病友及 佛教「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僧)」組成 國際訪問團1012抵達新莊樂生療養院內 「台日兩地人權運動交流餐會」敬邀參與 時間:2005年10月13日(週四)下午6: 30~8:30 地點:樂生療養院蓬萊舍(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距輔仁大學約一公里) 詳細地圖:http://www.lslp.doh.gov.tw/naws/address.htm 10月12日起,日本漢生(台稱麻風)病友及日佛教「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僧侶等,一行共十三人,抵達新莊樂生院,與樂生院民進行國際交流,並於 樂生院內舉辦「人權無國界、為台韓漢生病友、祈勝訴‧討公道」誦經儀式,追悼過去七十幾年來,因為麻風病污名歧視,一輩子在樂生院內終老往生者(包含日患 及台籍患友數千亡靈),並為目前院內全體住民健康人權祈福。 此行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代表,是日本最大規模佛教組織「真宗大谷派」之「漢生病問題諮詢委員會」委員。都是長期致力於與漢生病友長期交流。 因 為對台灣樂生院院民而言,於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嚴重受害之事實,感到身為日本國民之歷史責任,為贖罪而援助台灣漢生病友跨海訴訟。同時繼續努力在社會裡去除 對漢生病的任何歧視、污名。充滿青春活力幹勁深具組織與社會參與經驗的青壯派戰將,訪問團此次訪問樂生行程三天。今天他們會持續留在院內與院民交流訪談。 並於今晚持續在樂生院內蓬萊舍與大家餐敘交流。 時間是PM 6:30~8:30 / 台日兩地人權運動交流餐會,伴有音樂影像敬邀所有關心樂生院民的義工團體一同參與。 發起:樂生保留自救會 聯絡: 0968464099

2005-10-12

人權無國界、為台韓漢生病友、祈勝訴‧討公道

1012新聞採訪通知

發起:日本病友及佛教「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僧)」組成 台灣訪問團‧樂生保留自救會

台灣首樁痲瘋跨國官司於東京宣判在即, 日本東本願寺僧為求台灣勝訴首度組團來 台於週三下午三點於樂生院舉行祈福儀式

時間:2005年10月12日(週三)下午3:00~3:30 地點:樂生療養院納骨塔(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距輔仁大學約一公里) 詳細地圖:http://www.lslp.doh.gov.tw/naws/address.htm

日本病友及佛教「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僧)」組成 台灣訪問團1012抵達新莊樂生療養院內舉辦

「人權無國界、為台韓漢生病友、祈勝訴‧討公道」誦經儀式

10 月12日,日本漢生(台稱麻風)病友及日佛教「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僧等一行共十三人,將於當日午時抵達新莊樂生院,與樂生院民 進行國際交流,當日下午三時,將於樂生院內舉辦「人權無國界、為台韓漢生病友、祈勝訴‧討公道」誦經儀式,追悼過去七十幾年來,因為麻風病污名歧視,一輩 子在樂生院內終老往生者(包含日患及台籍患友數千亡靈),並為目前院內全體住民健康人權祈福。

他們此屆來台,一方面表示支持一年來,戰前被強制收容到樂生病友跨海控告日本政府的訴訟行動。要求為過去不當醫療隔離政策,造成麻風病友長期受到污名歧視,以及總總精神傷害造成生命遺憾無法回歸社會故里的不人道政策,要求跨海賠償,討回公道。

另一方面,訪問團的成行就是因為聽到目前樂生院民年老,卻得面對捷運工程迫遷家園,因此不捨不忍,才促成此次訪台行程,呼籲台灣政府,過去政權的錯誤,今日有為政府不該延續。執迷不悔正義公理終將審判,不要一錯再錯,請善待這群老者,尊重生命尊重人權。

訪 問團希望在10月25日宣告判決前,提前來樂生院透過「人權無國界、為台韓漢生病友、祈勝訴‧討公道」誦經儀式,傳達國際社會關切台灣麻風患友照 護及醫療人權的發展。訴訟是由跨海人權律師發起,他們跨越種族、國籍、政治的界線為日韓戰前病友跨海訴訟向日求償,就是人權無國界,人間大愛的展現。

比 較日本、韓國對於漢森病友的照顧,台灣樂生院的主管機關衛生署顯然嚴重失職,甚至為了捷運污水廠變電廠,犧牲數百病友人權,居住權,甚至不惜拆遷 記載這段抗癩歷史、人權奮鬥的重要公衛史蹟。請停止所有一切運用軟硬兼施的伎倆,威脅、利誘、迫遷樂生院民。他們會持續關心目前樂生院內一百多名不接受迫 遷院民,他們要求政府立即承諾樂生院民「爭取正義公理,免於迫遷,在園保障,尊重安享天年,老有所終的心願」。

新聞聯絡人:樂生保留自救會秘書處 宗田昌人 電話:0968464099

2005-09-21

925行動劇本

(925劇場身體行動者介紹)

明明(李薇)的〈月孃紅包場:地底之光我在你左右〉

紅包場或牛肉場,主流價值或一般觀念中粗俗低下的表演,一般愛好或想享受藝術陶冶的大眾認為不入流的娛樂,更加上許多道德上的判定(色情、猥褻、視女體為慾望對象……)。但其實卻是底層人民喜愛且直接情感慾望流動的場域。月孃紅包場源自於與日本舞踏表演者秦KANOKO的 討論與構想,預定今年年底(或明年初)推出的黃蝶南天舞踏團表演行動,此次參與樂生行動先分別以個人方式參加,因此取月孃紅包場。曾經在某篇報導中得知在 樂生院方試圖讓院民搬遷的伎倆中,也邀請過紅包場歌星來院表演,在活動中夾帶宣傳搬遷政策等迂迴方法。此次月孃紅包場進駐樂生恰好正是完全相反,一種本質 上與官方完全的對抗。行動名稱取名為地底之光我在你左右,其中的我非個人的我,更多的是從舞台區角度面對著的山坡更後面的靈骨塔中的眾多已往生的院民們。這次的行動,包含了過去、現在、未來曾經一起站在樂生這個小世界的我們。

朱正明的〈苦楝的黃昏〉

18年前我還是一個高中補校學生時,因社團服務的機會,我就已經造訪過樂生。18年 後阿公和阿媽們竟會失去自己住了幾十年的家。我實在很驚訝,他們的生命已經夠崎嶇了,為何日暮之年還要遭到如此不人道的對待。我很早的時候就想要有所行 動,如今終於等到了。我要用我的身體和聲音告訴大家,阿公、阿媽們已經被犧牲了很多很多的權益了。他們也應該擁有他們自己的人權。而我要第一時間和他們站 在一起。也希望有更多人和我們一起站在阿公阿媽的身邊。支持他們、為他們打氣和加油。

翻過幾座山 身體被禁錮 卻關不住思念 歲月在無光的山洞中默默前進 唯獨自己在與生命鬥爭

一樣的漂流 一樣的無聲 沒有分什麼樹或人/搖動的樹 停不住的心 都在冷冷的笑或哭/ 人靠樹、樹罩人 都在訴情日出月落/忘了身處異鄉 也分不清楚故鄉在何方 /苦楝相伴 友人遠行 勝負得失只有自己獨品

許雅紅的〈芥末黃洋蔥〉

公炊委員會辦公室裡的日曆停留在727日, 未攤開的日報擺在辦公桌上,滿滿煙蒂的煙灰缸來不及清除,蜘蛛網佔據在木樑上,午後的陽光曬不進來,潮濕昏暗。當所有人離開,我仍選擇停留在這裡,要做菜 給大家吃,這是我的工作。停止運作的冰櫃、不再運轉的風扇、太過乾燥的切菜板、生鏽的菜刀,太過安靜。當所有人離開,我仍選擇停留在這裡。大鍋子,我唯一 棲身的地方,沒有人會看見。美軍在附近轟炸,據說這裡因公共澡堂的大煙囪,意謂著住著一群太過可憐的人們,而躲過的戰火。我的工作必須清晨從這裡出發到遙 遠的地方載回大家需要的食糧,因為我的工作,我必須暫時離開安全的地方。如何走進危險又能全身而回?聽說人們不喜歡生洋蔥刺鼻的味道。聽說人們不喜歡芥末 黃。今天是最後一次輪我去採買,最後一次送便當給大家,不斷假裝賒帳竊取公米的指導員嫁禍於我,我即將失去我的工作。母親在這裡生下我之後便因無法忍受人 間的思念、病痛的折磨而離開這裡,我無處可去,大鍋子,是我唯一棲身的地方,我在這裡誕生,也在這裡死去。聽說芥末黃的洋蔥令人害怕,因為曾經從天而降,我思索著該如何拿回我做菜的權利。他們告訴我,母親也曾在公炊工作,我要用這樣的方式懷念我的母親。727日,我無法撕下的日曆,但時間無法阻止我的前進。

秦‧KANOKO黃蝶南天舞踏團創團者

從 日據時代因國家政策,與家人隔絕,來到樂生院的阿公阿媽們,面對他們的辛苦,我找不到話語來表達。如今,二度隔絕即將重演,他們的居住地即將被取代,因此 拯救他們的生活,是他們理所當然的權利。很久以前,女人裸體來保衛房屋。我將透過樂生院納骨塔“巖”下死去亡靈的力量,來舞蹈。這不是輸贏的戰役,而是在 過程中思索生命與美麗。我為美麗而跳舞,因為真正的美麗蘊含著某種可能。

(925音樂行動者介紹)

林志峰(林強) 祖先來自中國福建省泉州南安,台灣彰化市出生。1990年在台灣發行''向前走''專輯開始音樂事業邊彈邊唱,是早期的音樂風格算是流行的民謠1993年到英國製作''娛樂世界''改變過去創作形式大量使用電腦音樂加上搖滾樂元素1997年開始dj喜愛電子舞曲回味國中時愛跳舞的熱情dj時播放的樂風從drum'n`bass .breakbeat. ambient 到最近的喜愛的experimental. freestyle2000開始製作廣告音樂及電影配樂和一些獨立音樂製作2004開始舉辦每月一次免費的華中橋free outdoor party 取名為** 邀請樂團和dj希望電音跟搖滾可融合,都是另類搖滾實驗電音,強調電音不只是舞曲。近期開始學習筆記型電腦的現場即時演出,用DJLABTOP的方式做展出活動並結合影像工作者.2005年與法國mk2集團 http://www.mk2.com/new/groupe/groupe.asp MK2 Music合作個人專輯並應邀至坎城影展表演。2005.6月製作故宮博物院形象廣告音樂,尚有數個音樂工作計劃進行中,感謝天地萬物。

阿髮 為滲透樂團前BASS手,在芭娜娜樂團卻擔任主唱兼吉他手;而在芭娜娜解散之後,開始嘗試以電子民謠詮釋,從後搖滾到Shoegazing而再回歸民謠--用自身體認音樂不應該有跼限。參與催生公共媒體活動是芭娜娜樂團表達對媒體商業化的不滿;這回,反對樂生療養院拆遷,以個人名義參加的阿髮則用音樂表示他的主張。希望能夠貢獻他的音樂來讓更多人關心樂生的一切。

三多國小 胡世銘所帶領的學生,經常到樂生院和阿公阿媽們相處,跨世代展現樂生保存的重要性。

薄荷葉樂團 的 音樂直爽中帶有深沉複雜的婉約意境,歌詞內充滿了對現實的矛盾與不安,時而憤世嫉俗,時而雲淡風清。聲音的表現恍若微微顫抖的蒼白少年,有時清脆甜美,卻 又常常聲嘶力竭。吉他的演奏在語桐的巧手下為薄荷葉本身築起一道厚實而堅固的音牆,在牆之上,吉他的音符潑灑出優美而華麗的圖像,隱隱卻又牽動起令人懸然 欲泣的淒美之情。富有續聚張力的聲音與吉他,搭配強有力的鼓擊、輕巧流暢的貝斯,薄荷葉的音樂正朝向未可知的光亮與黑暗中,急速前進。

角落劇團,1997年 成立,全名「角落工作文化表演團」。我們秉持「無障礙」的平權理念,透過餐飲職場和表演藝術兩方面平行切入;秉持「生命無障礙」的精神,倡導生命平等權、 推廣尊重個人價值的理念。希望能讓角落的身心挑戰者發現自己的潛能所在,並協助其發揮潛能於日常,致而和社會搭建「對話」之橋樑。「生命無障礙」一向為角 落劇團秉持的精神,我們向來以實際行動支持人權,以消除社會既有的對於其所定義的弱勢者的框架為永久標的。

濁水溪公社,跨越90年 代碩果僅存至今仍活躍於地下樂界的本土樂隊濁水溪公社,從學運時期以行動劇表達政治立場,俟後種種駭人聽聞的大型表演,再到近年來團員更迭所表現出的成熟 多元樂風,用他們的上半身和下半身解放一切的無聊與苦悶,其台客行逕或使觀眾獸性大發,或發人深省,歌詞中雖屎尿屌層出不窮,但歌曲卻驚人的悅耳且結合工 業農村電子暴動,所探討的嚴肅主題也是歷久不衰,是對於台灣社會底層的素描,是苦悶青年的幹譙和潛藏的意淫,其炙熱的熱情集理論與實踐於一身,踐踏前人奉 為規臬的「搖滾精神」,是現在台灣玩團青年心目中最重要的團體之一。

樂生那卡西由樂生院院院民及「黑手那卡西—工人樂隊組成」,透過音樂來訴說院民的生命史以及目前進行中樂生保留運動。其中周富子擅長即興台語詩歌創作、黃燦同以單指演奏電子前,精通數百首國台語老歌。

2005-09-12

925行動新聞稿

樂.生命.大樹下925行動

,或遠離

林強阿髮、三多國小、角落劇團

薄荷葉樂團、濁水溪公社樂生那卡西

明明、朱正明、秦‧KANOKO、許雅紅、柳春春阿忠

樂生院首度發聲的【音樂.生命.大樹下】828音樂行動,吸引了近400位觀眾前來參與,許多人第一次走進這個即將因政府草率決定漠視人權而即將被迫拆的台灣唯一麻風病患療養院,第一次聽這裡的阿公阿媽們大聲唱歌並且說出心裡的話。燈光漸暗,夜幕低垂,人們捫心自問:我能為這裡做些什麼呢?828音樂行動促使更多的音樂/劇場/社運/影像/美術/文化/工人/老師/學生各行各業的朋友們一起加入大樹下行動,一起要為即將被金權黑暗吞噬的樂生院尋找其他接近曙光的可能性,但那可能性會是什麼呢?我們反覆思索著。

樂生院從日據至今七十五載歷史,過去因為醫療知識不足、錯誤隔離政策、社會污名對待這裡成為麻風病患集中營,許多人因此終其一生埋葬青春與夢想、放棄生命與熱情然存活下來的人們鎖住青春、對抗病痛,在樂生內自成共生家園】,為台灣累積寶貴醫療經驗,抗癩歷史、綠樹生態、建築文化而現在的樂生院,又因以大眾捷運開發之名實為圖利少數金權人士而正面臨著即將被重型機具冷酷剷平消失殆盡的命運。然新莊捷運線到底要通往哪裡?才會是真正有利於新莊/大台北地區一般民眾的福祉呢?是通往冷冰冰的捷運機廠和迴龍醫院?還是通往可以讓人再三探訪的樂生人權史跡森林公園、知性之旅的漢森博物館、樂團演唱劇場演出的戶外舞台、阿公阿媽們說故事的大樹下……所一起展現的

【音樂.生命.大樹下】行動將繼續於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在樂生院內進行,和更多來自新莊、大台北、台灣、國際的朋友們一起接近。即將於925日星期日進行的【音樂.生命.大樹下】925行動,除了延續828音樂行動外,更加入以solo形式來進行的劇場身體行動。

在音樂行動部份, DJ林強將以電子、環境音樂、民謠等元素在午後樹蔭下帶給樂生院阿公阿媽們另一種聽覺上的驚喜,在樂生院附近成長的阿髮(前「芭娜娜樂團」主唱)以民謠曲風首度在此獻聲,持續關心樂生院的「三多國小」小朋友將再次為樂生院唱出孩童心聲,長期關注弱勢族群、推動“生命無障礙”理念的「角落劇團」則帶來手鼓演出,音樂時而輕盈流溢時而張力奔洩的「薄荷葉樂團」以演唱聲援,向來引起爭議的「濁水溪公社」則或許將展現我們所不知道的另一面。當然,由樂生院院民和部份「黑手那卡西」團員組成的「樂生那卡西」將再次獻唱,以純樸又滄桑的歌聲再次感謝所有支持保留樂生的朋友們。

925當天,將隨著夜晚登場的是來自劇場邊緣的鬼魅們,由持續關心樂生院、參與828行動籌備協力的劇場工作者們,一起透過彼此獨立又相互關連的solo共同完成925身體行動,包括:明明(李薇)將結合「黃蝶南天舞踏團」紅包場概念和轉化對抗政府樂生搬遷政策的〈月孃紅包場〉;以勞力付出支撐戲劇生命的小劇場流浪者朱正民,則將他在〈苦楝的黃昏〉中表達樂生院的孤獨存在;「野戰の月=海筆子」演員許雅紅則在運送便當給老人家的過程中意外被捲入60年前的樂生院公炊爭奪戰;以及透過舞踏實踐生命的「黃蝶南天舞踏團」秦‧KANOKO

面對著政府相關單位對樂生院議題的敷衍拖延態度,柳春春阿忠911日起開始「靜默‧行動‧守護樂生」此一個只宣告起始日的行動,柳春春阿忠將於每週日從新莊線台北市一端以柺杖步行行動至終點站樂生療養院,行動者將以完全的靜默來回應相關官員的虛應語言,並於其他時間持續以靜默行動和文字傳單出現於台北縣市各地來號召其他民眾一起加入「靜默‧行動‧守護樂生」

接近,或者遠離?在面對現實亦檢視行動本身的同時,【音樂.生命.大樹下】以更積極的態度持續著,每星期只少一次在「海筆子」辦公室召開大樹下行動籌備會議,竭誠歡迎各方朋友加入或協助,聯繫人許雅紅 yahung.hsu@msa.hinet.net 段惠民 duan.hm@gmail.com1030行動將進行樂生院記錄影像串連行動,聯繫人林欣怡 maimay45@hotmail.com。大樹下行動相關訊息將隨時更http://blog.xuite.net/sourtime/2005/3790085

大樹下行動新聞聯絡人 鄭景元 0926-747-003 spermwhale54@yahoo.ca

【音樂.生命.大樹下】925行動

發起:樂生保留自救會

籌備:大樹下行動、青年樂生聯盟

協辦:地下社會、柳春春劇社、差事劇團、海筆子、國北師南海藝廊、The Wal、牯嶺街小劇場(記者會/座談會場地)

地點:樂生療養院(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內半山坡老市場旁的大樹下

時間:2005925日(日)下午1:003:00 樂生院人權運動紀錄展及園區參觀

下午3:006:00 音樂行動

晚上6:308:00 劇場身體行動

通:

1. 無車族:板橋新莊楊梅的臺北、三重、首都、新竹和桃園客運迴龍板橋的三重客運9桃園新莊的桃園客運基隆中壢的國光號,以及635636三重客運、111假日公車,在樂生療養院站下車(站牌就在院門口)。

2. 有車族:機車、汽車–1號省道往南過輔大後約1公里。

注意事項:

l 全程不收門票、清潔費,請務必自行攜帶飲用水(這裡離超商有段路、陽傘及雨具,離開時請記得帶走垃圾或回收,謝謝大家以實際行動,展現關懷樂生療養院的環境。

l 現場的樂團CD義賣是對演唱者的鼓舞和推動保存樂生療養院的認同,請踴躍支持。

l 山區傍晚蚊子多一定要帶香茅油之類的驅蚊液,才不會被叮的渾身癢,怪難受的。

【音樂.生命.大樹下】925行動以及招募925現場義工相關網頁:

【守護樂生·保衛家園】 http://www.ecomuseum.org.tw/Heritage/lsy/

【柳春春劇社】之【音樂.生命.大樹下】討論區 http://www.oz.org.tw/modules/newbb/viewforum.php?forum=26&1

【腳踏車廚娘】之 樂生院系列 http://blog.xuite.net/sourtime/2005?st=c&w=67269&re=list&p=1

【樂生@浮世寫真】http://sawablog001.blogspot.com/

【地下社會】http://www.upsaid.com/underworld/index.php

<連署呼籲立委>

我們無法接受,捷運隱瞞地下數斷層危害樂生古蹟人權,「漢生法案」卻擺在「捷運施工」之後的行政、立法怠墮!

捷運隱瞞,國會監督,漢生立法要優先,連署說明

漢生保障立法,國際驅勢

1930年代,世界各國執行不仁道的「漢生病隔離政策」。近年來國際潮流逐漸反省改革。1980年卡特總統簽署國會通過法律(Public Law 96-565)設夏威夷Kalaupapa為「漢生病國家紀念園區」,2001年,日本熊本法院判決「隔離違憲」小泉首相正式向漢生病友道歉、賠償、承諾在園保障、晚年照護。2005年,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推動立法,法案第十二條亦以根絕歧視定位樂生院為國定古蹟。彰顯漢生法案乃是順應世界潮流保障人權的法案,同時也是台灣繼「二二八補償條例」「白色恐怖補償條例」後,台灣第三部人權法典,肩負著改革腐化,扶助弱勢、順應世界潮流任務。

20058月,聯合國社會與經濟理事會呼籲全球各國應從司法立法改革反對漢生病友及家屬被社會岐視,並計劃2008年將公佈全球漢生人權侵害調查結果。國際IDEA協會已邀請樂生院民參與2008年印度漢生病國際會議,擔任五個主題報告人。日前台灣叩關WHO失敗,樂生院民及家屬已成立「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成為聯合國NGO組織一員,協力漢生人權反歧視尊嚴邁進運動,讓樂生院成為台灣重返聯合國事務的前哨站。院民的努力,身為公民應呼籲國家肯定配合,儘速完成立法。

樂生拆除迫遷,震憾國內外

今年四月「樂生院要拆除」與「院民被迫遷」的風暴,捲起國際社會輿論譴責,向我駐各國外交辦事處抗議。為期一個多月的抗議風暴最後因為行政院蘇院長正式道歉、承認「決策錯誤」、承諾「樂生保存最多」、「捷運影響最小」、「妥善保障院民權益」國際國內還在密切觀察,台灣政府解決危機的能力

樂生保存,院民不迫遷,成為現在國內與國際高度關切議題。在歷經一個月的技術討論之後。已有不少參與討論的專家學者對於「樂生保留最多,捷運影響最小」認為技術可行。同時目前官方與民間也分別進行的工作有:

1)、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已著手串連台日韓三地的古蹟學者,正在推動「二戰前東亞漢生病隔離療養所保存歷史資訊建置計劃」。

2)、文建會已委託台大城鄉基金會進行「古蹟維護、院民續住」專案研究。

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召開「樂生保留及捷運通車與院民續住照顧問題」公聽會,捷運局已清楚表示「捷運分段通車有可能」,「只要古蹟指定,機廠配套規劃也會出來」。

4)、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五月17也承諾立委針對樂生院46棟古蹟保存技術成立一、「扇形軌道佈設避開古蹟建築區」,二、「四線軌道區地下化」兩個專案技術研究小組,召集國內外最優秀人才研商解套技術。

雪隧斷層、捷運隱瞞、樂生古蹟、再次危急

然而捷運局對於公共工程委員會,學者專家所提的突破技術確依然不願評估。樂生保留自救會因此提出以下八點隱憂:

1)、捷運局刻意隱瞞樂生基地地下水位過高(施工風險如雪山隧道)(日後水位掏空、地層下陷)、及樂生院位於逆斷層擾動帶上等重大工程危機。一但動工,危及古蹟和人權。

2)、捷運局尚未提出配合行政院承諾保留樂生院四十六棟建物可行的規劃。惡意技術杯葛,可能面臨拆除的有納骨塔(數千人)、女性空間貞德舍、七星舍、老市場、竹雅舍、院長室、以院作家碑、蔣宋美齡聖德碑等及何應欽、彭孟輯提名,這些重要歷史遺跡都將消失。

3)、捷運局尚不願意配合,施工期間院民續住安排及完工後建物安全無毀損之虞之。.

4)、捷運局尚未提出院民續住院區內,醫療、水電、出入道、妥善規劃。

5)、四線軌道進入院區,噪音問題,影響新舊院區安寧。

6)、台南舍、一百戶的搬遷糾紛,捷運局尚未提出合理解釋。

7)、捷運局尚未提出分段通車計劃,使院民背上阻擋捷運通車黑鍋。

8)、院民的聲音一再被末視。一但動工有任何問題,無處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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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老邁、歲月不待,人權毋怠!

ㄧ、病友抱撼、含怨而終

20051025樂生院民對日本政府過去隔離應予賠償之「東京勝訴」,讀賣新聞報導「樂生院要拆,院民不捨」的心聲,使捷運迫遷樂生院漢生病友事件引起國際觀注。勝訴之後,陳總統及立法院各黨團紛紛表示將協助透過立法照障,指定樂生古蹟。而探究戰後六十年,漢生人權侵害層面,舉凡社會污名,集中隔離、禁婚、結紮、墮胎、新藥人體實驗、醫療失當、無支援回歸等,其中最嚴重者,乃是民89年前,張院長未告知院民,改新院為高樓,民91年北捷運局違背交通部政令,而「未建先拆」病友房舍,驅逐家屬的事件。從200510月至今,已有數十位老成凋零離開人間。一年半了,老病友期待「早立法還給公道」卻苦苦等不到法案通過。有幾位老人家臨終抱撼,眼看他們「含怨而終」是何等悲傷。而另一方面,眼看行政院承諾協調的最後期限616又要到了,捷運怪手即將動工,法案如果在立法院這會期又沒過,病友開始懷疑,難道要等樂生院拆光了嗎?正義?天理?何在?

二、政策母法,應予尊重

法案精神:國家道歉賠償、終身照護、在園保障、保留區指定、國定古蹟,是未來漢生病政策的母法。然而行政院目前協調捷運工程,漢生人權法案卻遲遲不過,六月之後,捷運局隨時可能動工。院民所提出捷運可能再次威脅人權、古蹟八項隱憂。樂生院這塊記錄「漢生隔離史的負面世界歷史遺產」很有可能還是會被破壞。戰後漢生病友六十幾年的犧牲,屆時六月到九月立法院休會無法解決。等到下會期各黨團忙於選務。漢生法案要完成立法還是遙遙無期。國家所謂「轉型正義」「人權立國」要等到何時何日?

三、捷運隱瞞、國會監督

漢生法案是台灣政府對病友人權回復的承諾與責任,也是未來漢生病政策的母法,應予尊重,是法治社會根本。我們無法接受,捷運局刻意隱瞞了樂生院全區位斷層帶及超高地下水位的工程資訊,想要硬幹,相當邈視「人權」及「古蹟」。立法委員的責任就是在為全民監督公共財。樂生古蹟不但是公共財更是世界遺產,漢生法案在保障樂生院內阿公阿嬤的人權更是全球關注的法案。我們無法接受,「人權法案」擺在「捷運施工」之後的行政、立法怠墮包庇捷運局。因此我們發起這項連署行動,請求扶助弱勢人權,有愛心、肯為民服務的良能立委共同簽署協助漢生人權法案優先捷運施工聲明。共同呼籲陳總統、行政院張俊雄院長、立法院王金平院長及曾經共同允諾病友的立院各黨團、各立委。落實對「漢生人權要立法保障」的承諾、完成朝野協商立法,才對得起漢生病友過去數十年的犧牲。

四、國會連署、選好立委

我們不能接受「政客老是蠻幹」「政策老是跳票」。因此透過呼籲關心弱勢人權的「樂生新世代公民」,從漢生弱勢人權法案,思考好立委的選擇條件。並一起共同發揮「公民監督國會」之責,督促良能國會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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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連暑訴求:國會立委黨團承諾!樂生內捷運機廠開工前!「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優先完成立法!

回覆fax02-23070390 信箱idea.taiwan@gmail.com

願意一起發起者:           

姓名:    團體                  

電話:   E-MAIL

我支持這項行動聲明,並願意一起將這份聲明轉寄給值得信賴的立委,請她/他簽署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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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生人權法案,推出好立委行動》

國會連署書:承諾捷運開工前!

「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優先完成立法!

邀請瞭解漢生人權保障法,立法優先義意,願意一起推動以下任務的立委、請共同簽署這份連署書

簽署立委的任務如下:

ㄧ、基於推動文明國會的目標,支持「漢生法案」完整通過法案精神,接軌國際標準。

二、基於推動陽光國會的目標杜絕「利益團體」地方勢力杯葛,發揮陽光國會效能。

三、基於推動公益國會的目標,督促「黨團協商」早日協商完成,促進公益台灣形象。

四、基於推動透明國會的目標,呼籲「黨團召集」,開放病友列席使協商透明國會。

五、基於推動效能國會的目標,確保「漢生法案」捷運開工前優先完成立法。

並請黨團立委協助:

1)捷運開工前!戰後六十幾年漢生人權侵害問題,應承優先立法解決,展現誠意 !

2)支持行政院保留46棟樂生院古蹟政策,並協助技術突破與政黨協調。

3)呼籲依照517,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協助召集之公聽會結論:

1、要求文建會儘速完成「樂生院國定古蹟指定」。

2、捷運局應停止技術杯葛,讓「樂生保留最多,捷運影響最小」。

3、捷運局應讓新莊機廠變電站先建, 99年通丹鳳、101年通樂生

3、督促衛生署善盡「院民原地續住、安全照護、不輸國際之責」。

立法委員連署人

立法院連署黨團

回覆fax02-23070390  信箱idea.tai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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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全文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cp9s2vg_1f4x2zp 

發起團體:漢生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聯絡電話:0968096097小姐先生 0929284259註一)本活動搭配CALL IN 立院,電訪推法行動。註二)本活動將於網路公怖連署結果。 

發起團體:漢生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 聯絡電話:0968096097阮小姐 黃先生 0929284259 註一)本活動搭配CALL IN 立院,電訪推法行動。註二)本活動將於網路公怖連署結果。   回覆fax:02-23070390  信箱idea.taiwan@gmail.com

《從漢生人權法案,推出好立委行動》

<連署呼籲立委>

我們無法接受,捷運隱瞞地下數斷層危害樂生古蹟人權,「漢生法案」卻擺在「捷運施工」之後的行政、立法怠墮!

捷運隱瞞,國會監督,漢生立法要優先連署說明

漢生保障立法,國際驅勢

1930年代,世界各國執行不仁道的「漢生病隔離政策」。近年來國際潮流逐漸反省改革。1980年卡特總統簽署國會通過法律(Public Law 96-565)設夏威夷Kalaupapa為「漢生病國家紀念園區」,2001年,日本熊本法院判決「隔離違憲」小泉首相正式向漢生病友道歉、賠償、承諾在園保障、晚年照護。2005年,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推動立法,法案第十二條亦以根絕歧視定位樂生院為國定古蹟。彰顯漢生法案乃是順應世界潮流保障人權的法案,同時也是台灣繼「二二八補償條例」「白色恐怖補償條例」後,台灣第三部人權法典,肩負著改革腐化,扶助弱勢、順應世界潮流任務。

20058月,聯合國社會與經濟理事會呼籲全球各國應從司法立法改革反對漢生病友及家屬被社會岐視,並計劃2008年將公佈全球漢生人權侵害調查結果。國際IDEA協會已邀請樂生院民參與2008年印度漢生病國際會議,擔任五個主題報告人。日前台灣叩關WHO失敗,樂生院民及家屬已成立「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成為聯合國NGO組織一員,協力漢生人權反歧視尊嚴邁進運動,讓樂生院成為台灣重返聯合國事務的前哨站。院民的努力,身為公民應呼籲國家肯定配合,儘速完成立法。

樂生拆除迫遷,震憾國內外

今年四月「樂生院要拆除」與「院民被迫遷」的風暴,捲起國際社會輿論譴責,向我駐各國外交辦事處抗議。為期一個多月的抗議風暴最後因為行政院蘇院長正式道歉、承認「決策錯誤」、承諾「樂生保存最多」、「捷運影響最小」、「妥善保障院民權益」國際國內還在密切觀察,台灣政府解決危機的能力

樂生保存,院民不迫遷,成為現在國內與國際高度關切議題。在歷經一個月的技術討論之後。已有不少參與討論的專家學者對於「樂生保留最多,捷運影響最小」認為技術可行。同時目前官方與民間也分別進行的工作有:

1)、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已著手串連台日韓三地的古蹟學者,正在推動「二戰前東亞漢生病隔離療養所保存歷史資訊建置計劃」。

2)、文建會已委託台大城鄉基金會進行「古蹟維護、院民續住」專案研究。

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召開「樂生保留及捷運通車與院民續住照顧問題」公聽會,捷運局已清楚表示「捷運分段通車有可能」,「只要古蹟指定,機廠配套規劃也會出來」。

4)、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五月17也承諾立委針對樂生院46棟古蹟保存技術成立一、「扇形軌道佈設避開古蹟建築區」,二、「四線軌道區地下化」兩個專案技術研究小組,召集國內外最優秀人才研商解套技術。

雪隧斷層、捷運隱瞞、樂生再次危急

然而捷運局對於公共工程委員會,學者專家所提的突破技術確依然不願評估。樂生保留自救會因此提出以下八點隱憂:

1)、捷運局刻意隱瞞樂生基地地下水位過高(施工風險如雪山隧道)(日後水位掏空、地層下陷)、及樂生院位於逆斷層擾動帶上等重大工程危機。一但動工,危及古蹟和人權。

2)、捷運局尚未提出配合行政院承諾保留樂生院四十六棟建物可行的規劃。惡意技術杯葛,可能面臨拆除的有納骨塔(數千人)、女性空間貞德舍、七星舍、老市場、竹雅舍、院長室、以院作家碑、蔣宋美齡聖德碑等及何應欽、彭孟輯提名,這些重要歷史遺跡都將消失。

3)、捷運局尚不願意配合,施工期間院民續住安排及完工後建物安全無毀損之虞之。.

4)、捷運局尚未提出院民續住院區內,醫療、水電、出入道、妥善規劃。

5)、四線軌道進入院區,噪音問題,影響新舊院區安寧。

6)、台南舍、一百戶的搬遷糾紛,捷運局尚未提出合理解釋。

7)、捷運局尚未提出分段通車計劃,使院民背上阻擋捷運通車黑鍋。

8)、院民的聲音一再被末視。一但動工有任何問題,無處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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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老邁、歲月不待,人權毋怠!

ㄧ、病友抱撼、含怨而終

20051025樂生院民對日本政府過去隔離應予賠償之「東京勝訴」,讀賣新聞報導「樂生院要拆,院民不捨」的心聲,使捷運迫遷樂生院漢生病友事件引起國際觀注。勝訴之後,陳總統及立法院各黨團紛紛表示將協助透過立法照障,指定樂生古蹟。而探究戰後六十年,漢生人權侵害層面,舉凡社會污名,集中隔離、禁婚、結紮、墮胎、新藥人體實驗、醫療失當、無支援回歸等,其中最嚴重者,乃是民89年前,張院長未告知院民,改新院為高樓,民91年北捷運局違背交通部政令,而「未建先拆」病友房舍,驅逐家屬的事件。從200510月至今,已有數十位老成凋零離開人間。一年半了,老病友期待「早立法還給公道」卻苦苦等不到法案通過。有幾位老人家臨終抱撼,眼看他們「含怨而終」是何等悲傷。而另一方面,眼看行政院承諾協調的最後期限616又要到了,捷運怪手即將動工,法案如果在立法院這會期又沒過,病友開始懷疑,難道要等樂生院拆光了嗎?正義?天理?何在?

二、政策母法,應予尊重

法案精神:國家道歉賠償、終身照護、在園保障、保留區指定、國定古蹟,是未來漢生病政策的母法。然而行政院目前協調捷運工程,漢生人權法案卻遲遲不過,六月之後,捷運局隨時可能動工。院民所提出捷運可能再次威脅人權、古蹟八項隱憂。樂生院這塊記錄「漢生隔離史的負面世界歷史遺產」很有可能還是會被破壞。戰後漢生病友六十幾年的犧牲,屆時六月到九月立法院休會無法解決。等到下會期各黨團忙於選務。漢生法案要完成立法還是遙遙無期。國家所謂「轉型正義」「人權立國」要等到何時何日?

三、捷運隱瞞、國會監督

漢生法案是台灣政府對病友人權回復的承諾與責任,也是未來漢生病政策的母法,應予尊重,是法治社會根本。我們無法接受,捷運局刻意隱瞞了樂生院全區位斷層帶及超高地下水位的工程資訊,想要硬幹,相當邈視「人權」及「古蹟」。立法委員的責任就是在為全民監督公共財。樂生古蹟不但是公共財更是世界遺產,漢生法案在保障樂生院內阿公阿嬤的人權更是全球關注的法案。我們無法接受,「人權法案」擺在「捷運施工」之後的行政、立法怠墮包庇捷運局。因此我們發起這項連署行動,請求扶助弱勢人權,有愛心、肯為民服務的良能立委共同簽署協助漢生人權法案優先捷運施工聲明。共同呼籲陳總統、行政院張俊雄院長、立法院王金平院長及曾經共同允諾病友的立院各黨團、各立委。落實對「漢生人權要立法保障」的承諾、完成朝野協商立法,才對得起漢生病友過去數十年的犧牲。

四、國會連署、選好立委

我們不能接受「政客老是蠻幹」「政策老是跳票」。因此透過呼籲關心弱勢人權的「樂生新世代公民」,從漢生弱勢人權法案,思考好立委的選擇條件。並一起共同發揮「公民監督國會」之責,督促良能國會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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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連暑訴求:國會承諾樂生內捷運機廠開工前!「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優先完成立法!

願意一起發起者:                 回覆fax02-23070390 信箱idea.taiwan@gmail.com

姓名:    團體                  

電話:   E-MAIL

我支持這項行動聲明,並願意一起將這份聲明轉寄給值得信賴的立委,請她/他簽署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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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生人權法案,推出好立委行動》

國會連署書:承諾捷運開工前!

「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優先完成立法!

邀請瞭解漢生人權保障法,立法優先義意,願意一起推動以下任務的立委、請共同簽署這份連署書

簽署立委的任務如下:

ㄧ、基於推動文明國會的目標,支持「漢生法案」完整通過法案精神,接軌國際標準。

二、基於推動陽光國會的目標杜絕「利益團體」地方勢力杯葛,發揮陽光國會效能。

三、基於推動公益國會的目標,督促「黨團協商」早日協商完成,促進公益台灣形象。

四、基於推動透明國會的目標,呼籲「黨團召集」,開放病友列席使協商透明國會。

五、基於推動效能國會的目標,確保「漢生法案」捷運開工前優先完成立法。

並請黨團立委協助:

1)捷運開工前!戰後六十幾年漢生人權侵害問題,應承優先立法解決,展現誠意 !

2)支持行政院保留46棟樂生院古蹟政策,並協助技術突破與政黨協調。

3)呼籲依照517,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協助召集之公聽會結論:

1、要求文建會儘速完成「樂生院國定古蹟指定」。

2、捷運局應停止技術杯葛,讓「樂生保留最多,捷運影響最小」。

3、捷運局應讓新莊機廠變電站先建, 99年通丹鳳、101年通樂生

3、督促衛生署善盡「院民原地續住、安全照護、不輸國際之責」。

立法委員連署人

立法院連署黨團

回覆fax02-23070390  信箱idea.tai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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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全文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cp9s2vg_1f4x2zp 

發起團體:漢生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聯絡電話:0968096097小姐先生 0929284259註一)本活動搭配CALL IN 立院,電訪推法行動。註二)本活動將於網路公怖連署結果。